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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防疫法修订草案:防疫规定适用于宠物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08-31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296
对于社会关注的宠物防疫是否适用动物防疫法问题,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29日予以明确:动物防疫法修订草案关于动物防疫的规定都适用于宠物。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杨景宇29日向常委会会议报告了这部法律草案的修改意见。他说,本次常委会分组审议草案时,有些常委会委员提出,目前宠物饲养和管理中存在问题较多,本法应对加强宠物管理作出专章规定。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经同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和国务院法制办、农业部研究认为,修订草案规定的饲养动物是包括宠物的,修订草案关于动物防疫的规定都适用于宠物。至于宠物饲养的登记管理、卫生管理和防止宠物伤人等管理事项,有些法律、法规对其中的有些事项已经做了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还在研究进一步完善有关管理办法。考虑到这些管理事项不属于动物防疫法的调整范围,法律委员会建议可以不在本法中规定,同时建议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意见,抓紧研究制定有关的管理办法,采取有效的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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