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和重庆等11个省级兽药监察所报送了2013年8月份兽药监督抽检并经抽样确认的219批假兽药相关信息。其中,非法兽药生产企业11家(附件1),涉及假兽药13批(附件2);合法兽药生产企业确认非该企业生产的假兽药206批(附件3),现予公布。请各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按以下要求组织查处。
一、对列入附件1的非法兽药生产企业,要立案排查,捣毁造假窝点和经销渠道。
二、对列入附件2和附件3的假兽药,要立即组织清缴销毁,并对兽药经营单位依法实施处罚。
三、对列入附件3的标称兽药生产企业,要迅速组织核查,发现附件3所列假兽药的,一律依法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