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国家明令禁止农药兽药、添加国家明令禁止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等违法犯罪行为,坚决治理有效含量不够、标签不规范、制售假劣农资等违法行为。全面落实监管部门和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责任,确保不发生因农资质量而引发的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二是开展蔬菜农药残留专项治理行动。以绿叶类、豆类、葱蒜类蔬菜为重点,强化农药市场、生产过程、产地准出等环节监管,重点治理违规使用限用高毒农药以及超剂量使用农药、不遵守安全间隔期等违法行为,蔬菜农药残留监测合格率达到97%以上。
三是开展畜禽产品兽药残留专项治理行动。以生猪、肉牛、肉羊、肉鸡、肉鸭、奶牛、蛋鸡和兔为重点,强化兽药饲料生产使用以及养殖、出栏、屠宰加工等环节监管,严厉打击生产、经营、使用假劣兽药、违法添加违禁药物和人用药物、滥用抗生素、不严格执行休药期等行为,畜产品兽药残留物总体检测合格率达到98%以上。
四是开展“瘦肉精”专项治理行动。以生猪、肉牛、肉羊为重点,完善饲料兽药、养殖、收购贩运、检疫等环节监管,严厉打击非法添加或饲喂“瘦肉精”等违禁添加物的行为,“瘦肉精”检测合格率达到99.9%以上。
五是开展水产品禁用物质专项治理行动。以鲤鱼、鲫鱼、草鱼、罗非鱼、对虾、中华鳖、冷水鱼、鲆鲽类为重点品种,以孔雀石绿、氯霉素、硝基呋喃类代谢物残留为治理项目,集中开展专项治理,使水产品药残超标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水产品药残抽检合格率达到97%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