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畜牧新闻 » 正文

珠三角要保持必要的养猪规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08-30  作者:信风  浏览次数:364
省农业厅前天召开全省畜牧兽医工作会议,部署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行动和促进生猪生产发展工作,会议强调珠三角地区也要保持必要的养猪规模。

  会议透露,省财政已将省级能繁母猪饲养补贴资金3342万元下达各市,按每头母猪50元的标准补助母猪饲养者。会议强调珠三角地区也要保持必要的养猪规模,按照国务院要求,任何地方不得以新农村建设或整治环境为由禁止和限制生猪饲养。

  据了解,我省将全面推进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从8月31日开始,年出栏量在1000头以上的规模猪场需每月报送标识及生产防疫信息。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版权隐私 | 付款方式 | 免责申明 | 联系方式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豫ICP备180202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