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生猪屠宰环节添加违禁物质等国家明令禁止添加物专项整治工作,消除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确保社会稳定,按照上级畜牧主管部门统一安排,结合全县实际,罗山县开展了生猪屠宰环节添加违禁物质专项整治工作。
一、精心组织,制订专项整治方案
为确保专项整治活动落到实处,罗山县召开专题会议落实监管责任,明确工作任务和要求。罗山县监督所针对自身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制定了专项整治活动方案,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明确了整治目标和措施。同时公布举报电话(0376-2135338),受理群众举报和投诉。
二、加大宣传力度
一是采取发放告知书、发送短信等方式开展宣传“瘦肉精”等禁用药物的危害性,让管理相对人明白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发现添加“瘦肉精”等违禁物质猪肉的行为将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对涉嫌违法违规的企业责任人依法查处。
二是与生猪定点屠宰场(点)等有关单位和人员签订畜产品安全承诺书,生猪定点屠宰场(点)承诺不收购、屠宰含有“瘦肉精”等国家明令禁用药物的生猪,切实提高责任意识和守法意识。
三、加强监管,强化检测
一是加强监督检查。加强辖区内流通领域动物、动物产品检疫监管,并对检疫员“一岗双责”职能提出了明确要求,所有环节中生猪一律按照2%比例进行“瘦肉精”检测,并按要求做好记录。
二强化生猪尿样检测。认真开展生猪屠宰环节尿样抽检工作,同步检疫环节严格按照2%比例随机抽检盐酸克伦特罗等三种“瘦肉精”违禁添加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