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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如皋市商务局查获400公斤私宰猪肉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9-24  来源:中共如皋市委新闻网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242

 

日前,接群众举报,江苏省如皋市白蒲镇唐堡村17组村民尹某、下原镇邹庄村12组村民吴某私宰生猪,销售至九华、营防、长青沙等地的农贸市场。市商务局(生猪办)组织执法人员重拳出击,查获私宰猪肉400多公斤,有力震慑了生猪私屠滥宰不法行为,进一步保障了两节期间猪肉质量安全。依据所得消息,运载私宰猪肉车辆中途将在磨头镇停留。市商务局(生猪办)组织执法人员于次日凌晨1时赶赴磨头镇,凌晨3时30分左右在市西河湾食品厂大门口现场查获两辆装载有未经检验检疫猪肉的农用车。经查,两辆农用车车主正是尹某和吴某。两人分别于前日晚、当日凌晨在家中私自屠宰生猪,经由西河湾食品厂屠宰场中转,最后准备运往农贸市场批发给猪肉经营户销售。其行为违反了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规定,市商务局(生猪办)执法人员依法没收了尹某和吴某私宰的猪肉及内脏等共计400多公斤,并立案进一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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