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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保定发生家禽H5N2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12-23  浏览次数:612
核心提示:农业部新闻办公室12月21日发布,河北省保定市南市区发生一起家禽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12月17日,河北省保定市南市区焦庄乡朱庄村

农业部新闻办公室12月21日发布,河北省保定市南市区发生一起家禽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

12月17日,河北省保定市南市区焦庄乡朱庄村一蛋鸡养殖场的鸡只出现疑似禽流感症状,死亡4000只。12月19日,河北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诊断为疑似禽流感疫情。12月21日,经国家禽流感参考实验室确诊,该起疫情为H5N2亚型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

疫情发生后,当地按照有关应急预案和防治技术规范要求,坚持依法防控、科学防控,切实做好疫情处置各项工作,严密封锁疫区,对12.57万只鸡进行了扑杀和无害化处理,加强消毒灭源和监测排查,目前,该起疫情已得到有效控制。

保定市南市区人民政府《关于对我区高致病性禽流感疫区实施封锁的决定》称:“鉴于我区焦庄乡朱庄村保定市南市区虎凤养鸡场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为保证畜牧业生产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三十一条和国务院《重大动物疫病应急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决定立即启动《保定市南市区重大动物疫病应急控制预案》,自2013年12月19日零时起,对焦庄乡朱庄村保定市南市区虎凤养鸡场周围3公里实施封锁,2014年1月9日零时解除封锁。

该《决定》显示,封锁期间,依法在进入疫区的主要交通路口设置临时公路消毒检测站,禁止家禽及其产品流出疫区,禁止非疫区的家禽进入疫区,根据扑灭疫情需要对出入封锁区的人员、运输工具及相关物品采取消毒和其他限制措施,对疫点及周围3公里范围内的朱庄、连三、阮庄三个村家禽及其产品实施扑杀、销毁处理,对疫区周围5公里范围内的易感动物进行紧急免疫接种和隔离,并停止相关动物及其产品的交易活动。同时,实施消毒等强制性疫情控制、扑灭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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