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宣传培训。组织养殖业主、生猪经纪人、屠工等学习《食品安全法》、《动物防疫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让管理相对人学法、懂法,做到依法经营,保障肉品上市安全。二是强化屠宰检疫。驻场检疫人员跟班作业,对待宰的生猪查证验物,严把生猪宰前检疫、宰后监督关;实施检疫的同时,按照固定比例用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三种试纸对待宰生猪进行“瘦肉精”快速检测,目前未发现违规使用瘦肉精行为。三是强化执法检查。组成专项肉食品安全检查组,对定点屠宰场、畜禽产品批发零售市场和兽药饲料销售场所进行了巡回检查。重点查验活畜入场、屠宰检疫、病害畜禽产品的无害化处理、畜禽产品的出场上市、销售等环节。检查中对无证经营、未经检疫、证物不符的畜禽产品及病害肉,严格按照《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至8月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24人次,执法车辆9辆次,监督检查生猪屠宰场(点)6次、鲜肉市场8次、兽药饲料经营店13次、监督检测“瘦肉精” 44头份,结果全部为阴性,坚决杜绝病死猪肉及其他不合格畜产品流入市场,有效净化了肉食品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