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提出,“十二五”期间,海口猪、蛋鸡和肉鸡等规模化养殖治理率必须达到90%以上,到2015年,全市畜禽养殖业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控制在1.2974万吨以内,氨氮排放总量控制在786吨以内。
近日,海口市环保局联合市农业、工商部门,通过查阅资料、实地调查、现场走访等方式,全面摸清全市畜禽养殖业底数,并建立重点畜禽养殖排污单位档案和相关信息数据库。据统计,海口市有畜禽养殖场(小区)793家,其中禁养区内750家,禁养区外43家,畜禽养殖场9成以上在禁养区。根据调查,海口市畜禽养殖场多数属中小规模,大部分企业不能严格执行环境法律、法规,环评执行率低,有的距离水源地或江河湖等环境敏感点较近,给周边自然生态环境带来了不利影响。禁养区内750家畜禽养殖场占到全市面源污染源的89.6%。
根据《方案》,海口环保部门将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专项检查,随时监督纳入减排工程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污染物排放情况、排放去向、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废弃物综合利用情况。如果畜禽养殖场存在违法排污及严重环境隐患,将被挂牌督办,并被责令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