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做好2014年度畜牧业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工作,根据农办财[2013]77号文件有关要求,现将有关项目申报事宜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申报项目原则上应当在一年内完成。申报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备与项目相关的专业背景和科研基础,有配套的技术、设备及人员条件。(二)项目首席专家应当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具备农业标准化知识,熟悉标准制定修订要求,并能对标准项目进度、质量及经费使用负全责。(三)财务部门和财务人员对农业标准专项经费管理熟悉,能确保项目经费专款专用。在历年审计结论中无违规记录。二、申报方式项目申报工作通过纸质文件和农业财政项目管理系统(网址:http//www.caiwumis.com)同时申报。纸质文件须由省级主管部门以财字或计财字文件报送,所附项目申报材料须通过农业财政项目管理系统打印形成(带有固定标识)。项目申报主要依据项目申报目录(见附件),目录以外其他急需制定的标准项目,也可以自主申报。请各申报单位抓紧按项目指南编制项目申报书(格式见附件),将电子稿申报书于9月17日前发送至xmybwh@126.com,纸质文件一式六份,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按文件要求于2013年9月23日前将项目材料报至全国畜牧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三、联系方式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20号楼527室全国畜牧总站质量标准与认证处(100125)电 话: 010-59194646联系人:赵小丽 武玉波E-mail: xmybwh@126.com附件:项目指南及申报书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