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泉林镇生猪养殖业发展迅速,规模(50头)以上养殖企业已有150余家。根据上级领导安排,为确保“中秋节”、“国庆节”期间人民群众肉制品消费安全,泉林镇政府安排畜牧兽医、经贸、安检和派出所等部门组成工作组在全镇开展肉制品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加强流通领域监督监管。工作组现场检查农贸市场肉制品销售环节,查验肉制品来源情况,对发现来历不明的肉制品停止销售,并采取样品化验,发现问题追溯源头。
二是增强生产环节责任意识。重点检查生猪饲养用药记录情况,是否使用瘦肉精类违禁药品等违法违规情况;抽查尿液化验措施,对发现的问题依法处理。
三是督导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安排专人负责泉林肉类加工有限公司的督导工作,把握生猪流向市场的“阀门”。检查生猪进场索证索票登记情况,检查尿液化验单记录情况,肉制品出厂合格记录情况,不定期抽取1-2头生猪尿样进行异地化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