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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3家兽药房被责令限期改正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9-14  浏览次数:283
核心提示:昨日,记者从长沙县畜牧兽医水产局获悉,截至8月底,全县累计完成动物产地检疫473781头,屠宰检疫70116头,无害化处理规模化养殖
昨日,记者从长沙县畜牧兽医水产局获悉,截至8月底,全县累计完成动物产地检疫473781头,屠宰检疫70116头,无害化处理规模化养殖场病死猪1139头。

  今年以来,各镇畜牧兽医站以村(社区)为单位,实行辖区网格化,每个网格配备动物性食品安全日常工作人员。通过采取分线分片包干的形式,层层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建立了覆盖镇街、村(社区)的监管网络,将监管触角延伸到基层。

  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县畜牧兽医水产局针对县域内的兽药、饲料生产企业、经营户、规模养殖场(户)、屠宰户等开展了执法检查,总体情况良好。对全县38家大型畜禽规模养殖场(户)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对全县4家兽药生产企业坚持每月一次巡查,指出和纠正企业不规范生产行为4次。对全县152家兽药经营单位进行了一次全面考核,并对3家考核评分在70分以下的兽药房下达了《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

  截至8月底,全县共检查动物产品市场经营户385户次,屠宰场3场次,动物防疫条件审查99场(户)次。在“动物检疫申报专项整治行动”和“病死动物及其产品专项整治行动”中,现场监督检查动物运输车辆65车次,立案查处动物防疫违法案件52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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