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3年生猪定点屠宰环节“瘦肉精”监督检测工作的通知》(农办医【2013】40号)及《关于做好201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专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农医综便函【2013】351号)文件精神,伊旗动物卫生监督所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自治区“8337”发展战略中建成绿色农畜产品加工基地和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项目绩效评价试点的工作要求,按照“风险可控、监管有力”的原则,坚持目标导向,强化过程管理,突出核心指标,狠抓督促落实,促进畜产品质量安全长效机制的建立,圆满完成了自治区所交办的检测任务。在本次检测任务中,对所在辖区的海龙食品肉联厂的生猪进行了采样检测,其中,“盐酸克伦特罗”10头份、“莱克多巴胺”10头份、“沙丁胺醇”10头份,在这次的检测中,未发现有有“阳性畜”流入伊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