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代理能够向二级代理出售疫苗吗?答案是“不”!9月6日广东省畜禽经销商协会培训班上,广东省畜牧兽医局兽医处副处长罗建民明确,按照生物制品管理办法规定,经销商只能将所代理的生物制品销售给使用者,禁止将其销售给其他兽药经营企业,但广东目前还未出现上述案例,如有发生,广东省农业厅只能向农业部请示如何处罚。
新牧网了解到,自去年3月1日强制实施GSP以来,所有的兽药经营主体都已经变更为企业,改变了以前个体户经营兽药的落后状况。过去一年全省通过GSP的厂家数量从2012年3月的3942家增加到5199家,一年间增加了1257家,其中茂名和湛江分别以649家、558家分居一二把交椅,广州凭借良好的经济环境也获得了460家企业入驻。
广东强力实施GSP认证门槛,提升了兽药行业整体素质和形象。去年兽药产品抽检合格率95%,比前年增加了2.3%;解决了长期以来难以解决的经营地点和仓库分离都不管的问题,现在规定,经销商的仓库和经营场所必须要在同一个县级区域内,兽药经营也越来越规范,已经涌现出一批具有较强规模实力的大型连锁兽药经营企业,如东莞喜牧等。
但是,罗建民提醒兽药经销商,强制实施GSP后,经销商首先要对售卖的产品进行合法性确认,不知所经销产品为非法产品,不能成为免除处罚的理由,对明知产品不合法还售卖的,从重处罚。
黑名单制度约束管理者和被管理者
据新牧网了解,为了加强兽药质量安全监管,广东省农业厅制定了兽药安全质量“黑名单”管理制度,广东省农业信息网设置了兽药质量安全“黑名单”专栏,广东省辖区内从事兽药生产、经营的企业、个人和组织有“一年内直接或者拆零销售原料药、人用药给养殖场、饲料厂等单位两次(含两次)以上”等行为的将会被列入黑名单,违反八大规定的经销商应当列入黑名单。罗建民表示,公示后的黑名单内容将会包括违法生产经营者的名称、营业地址、法人代表和相关责任人的姓名、职务和违法事由等等。对于情节严重的,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终生不得从事兽药的生产、经营活动。
此外,对于曾经进入过黑名单的企业,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将增加抽查和抽验批次,重点监管。新牧 网讯r2P中国饲料行业信息网-立足饲料,服务畜牧
不仅对被管理者要建立黑名单制度,对管理者也实施黑名单管理制度。由于广东省实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兽用生物制品经营许可证的审批由省级农业部门下放到地级市农业部门。有培训班学员表示,地方政府出于保护地方原有生物制品经营企业的利益,不给或拖着不给新企业办理新的生物制品经营许可证。
一经销商抱怨,去年10月已将申请材料和证件上交,到现在都没有得到回复,石沉大海。对于地方兽医部门不受理、不审批的行为,罗建民表示,下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一旦被查实或者被举报后发现确有这种行为,广东省农业厅将全省通报。罗建民称这种对管理者的通报也是一种黑名单,“只有建立对生产企业有约束力的黑名单制度,行业才能更加规范”。对下级兽医主管部门的不当行为,上级部门要果断责令改正,或者撤销其原决定。
省代禁止向二代等非使用者销售疫苗
现实中司空见惯的二级经销商向一级经销商购买疫苗转售给猪农的行为是违法的。罗建民表示,兽用生物制品经销商只能将所代理的产品销售给使用者,不得销售给其他兽药经营企业。
广东省内一规模较大省代经销商负责人告诉南方农村报新牧 网记者,所有国内外品牌生物制品企业都要跟省一级和二级代理签订产品售卖委托书,为了掩人耳目,生产企业还会跟各级经销商签订“战略、伙伴”等合作协议,表面上产品来自厂家,但是实际的产品来自上一级经销商,“货款都直接打给上一级省代”,并非直接来自于厂家。对于这种行为,罗建民认为一旦被查实,还是会被认定为属于向非使用者售卖生物制品行为,“省级和二级经销商都要被处罚”。 二级代理的疫苗如果来自是上一级经销商也是被禁止的,兽医行政部门主要通过查经销商的台账来认定,“如销售的对象为某某动物药品有限公司,则明显为非使用者”,罗建民说,“如果举报线索能够查实,经销商通过做假台账,将生物制品卖给经销商,同样要被禁止”。
不过罗建民坦言,国家生物制品管理办法虽然有关于此方面的禁止性规定,但没有处罚性条款,到目前为止广东尚未出现过这样的案例,“如果真有具体的案例举报,我们也要向农业部请示如何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