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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城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行风规范行动实施计划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9-09  来源:北京市畜牧兽医总站  作者:信风  浏览次数:360

 

为了落实《北京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行风规范行动实施方案》,端正执法理念,严格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纯洁执法队伍,完善规章制度,全面提升西城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整体素质,打造一支政治硬、作风正、业务精、纪律严的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队伍,特制定以下实施计划。一、动员部署2013年8月12日,召开所务会传达《北京市农业局关于开展北京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行风规范行动的通知》,研究制定《西城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行风规范行动实施计划》,成立西城区动物卫生监督所行风规范行动领导小组。组  长:商亮副组长:关亚林成  员:付建华、乔建军、张力、李炳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法制工作组。8月13日,召开动员部署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营造勇于发现不足,狠抓作风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的良好氛围。二、狠抓落实(一)广泛宣传借助日常监督执法工作的开展,加大执法行风规范行动宣传力度,提升动物卫生监督的广泛社会认知度。在实际工作中,及时上报工作信息,每月月底前向市动物卫生监督所上报至少两篇关于本区县在执法行风规范行动中的最新工作动态、经验成就信息。(二)自查自纠2013年8月15日至2013年8月31日,每位执法人员以《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六条禁令”等法律法规为依据,认真查找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结合过去三年的执法工作进行自查自纠,写出自查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一是执法资格。要求经上岗培训,持有市法制办颁发的农业行政执法资格证件上岗;二是掌握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情况。按照公务员培训要求每年完成规定学时,熟练掌握畜牧、兽医和相关法律等业务知识,以及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程序、标准、规则及要求;三是规范操作和执法作风情况。要求着装整齐、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工作程序到位、操作到位、记录到位,不得存在办事拖拉、不作为、乱作为,以及向管理相对人“吃、拿、卡、要”或者接受财物等以权谋私的行为;不得存在发现违法行为不查处、任意处罚或以罚代法的现象。执法人员根据以上要求认真剖析,查找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切实起到纠偏补偏,改进不足的作用。(三)内部测评1.执法人员互相测评2013年9月1日至2013年9月15日,全所人员对本单位每位执法人员提出测评意见。测评主要针对个人思想政治素质、个人品德、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学习意识、责任意识、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工作效率和履职结果,以及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测评。(测评意见表见附录1)2.领导测评2013年9月16日至2013年9月30日,领导班子对每位执法人员形成测评意见(测评意见表见附录2)。2013年10月1日至2013年10月15日,单位对每位执法人员形成内部测评报告(测评报告见附录3)。(四)社会评议2013年10月16日至2013年10月31日,根据每位执法人员具体执法工作涉及到的部门和对象,以发放评议表的形式广泛征求社会评议意见,发放对象为区卫生局和管理相对人,针对每位执法人员发放、回收的社会评议表不少于10份(执法行为社会评议表见附录4)。同时,采取设立投诉举报箱和举报电话等方式,广泛征求社会意见。(五)结果处理2013年1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根据每位执法人员的自查自纠报告、单位内部测评报告以及社会评议意见,形成个人综合评价报告,评价结果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综合评价报告见附录5)。对于综合评价结果为“基本合格”的,单位负责人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综合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处理:不胜任本职工作的,实行脱岗培训;违纪的,根据情节轻重,按照相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撤销执法资格及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六)强化教育2013年11月1日至2014年4月30日,测评工作结束以后,根据测评、评议过程中反映出的问题及时组织全体执法人员进行法律法规、检疫操作技能、执法办案技巧等方面的业务培训。通过开展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思想教育,大力倡导爱岗敬业、诚实守信、规范履职、奉献社会的行业风气,切实转变执法作风,树立动物卫生监督队伍为民、清正、廉洁、高效的良好形象。三、总结提高2014年5月31日前,每个执法人员完成个人总结报告,在单位内部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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