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成都市农牧业生产抗风险能力,保障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深化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设,夯实都市现代农业发展基础,结合成都市实际,研究制定了《成都市2013年政策性特色农业小家畜禽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并在龙泉驿、青白江、金堂、双流、郫县、新都、彭州、崇州、邛崃、蒲江、新津、都江堰、大邑13个区(市)县开展试点。该方案按照“政府引导、自主自愿、市场运作、协同推进”的基本工作原则,和“低保障、广覆盖,有限风险与责任分层相结合”的保险经营原则组织实施。保费按照市级财政70%,县级财政10%,农户自缴20%的比例分摊。保险品种包括:肉鸡、肉鸭、肉兔、蛋鸡、蛋鸭、种鸡、种鸭、能繁母兔等。在保险期内,对因火灾、爆炸、雷击、暴雨、洪水、大风、冰雹、冻灾、泥石流、山体滑坡、建筑物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地震、疾病等原因造成的参保畜禽死亡,经报案、现场查勘定损、死亡畜禽无害化处理后,提交理赔资料,由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小家畜禽保险工作的实施,一方面增强了畜禽养殖户对意外事故、自然灾害、疾病等风险因素的抵抗能力,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另一方面充分发挥了政府部门对农牧业生产的引导作用,完善了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设,是我市都市现代农业发展进程中的一次积极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