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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莞全面推进兽药GSP监管体系建设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9-07  浏览次数:266
核心提示:为加强兽药监督管理,规范兽药经营行为,按照东莞市两建工作的总体部署,东莞市农业局于8月29日在大朗镇召开全市兽药GSP监管体系
为加强兽药监督管理,规范兽药经营行为,按照东莞市“两建”工作的总体部署,东莞市农业局于8月29日在大朗镇召开全市兽药GSP监管体系建设现场会议。全市辖内有兽药经营企业的镇街农办(农林水务局)、农技中心分管兽药管理的负责人、兽药GSP检查员、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分管负责人和GSP检查员,及47家在营的兽药企业近100人参加了会议,市农业局总兽医师卢炽根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去年东莞市启动了以兽药经营清理规范为主要内容的“兽药安全行动”,强化兽药产品质量抽检,查处兽药案件26宗,涉案产品货值1.52万元,罚没款9.18万元,有2家经营企业获“省兽药守法诚信企业”,编印派发了《兽药饲料法规政策汇编》,兽药管理工作得到省的充分肯定和推介。全市兽药市场监管体系建设试点镇建设成效明显。
  会议对下一步兽药监管体系建设重点工作进行了部署。
  一是严格市场准入为硬标准。各经营企业要严格执行进货审查制度,杜绝地下“黑工厂”生产出的假兽药产品流入本市兽药市场。发现有两次以上不遵守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情形的,监管部门将予以处罚。
  二是完善行业自律体系为突破口。企业的违法行为将被记入信用档案,一年内有一次违法行为的,取消当年参加年度“广东省兽药守法诚信企业”候选资格。
  三是强化日常监管为切入点。各企业要建立产品质量档案等记录,留意农业部公布的不合格兽药品种和非法企业名单,避免误购不合格兽药。
  四是完善备案制度为严要求。经营企业要将质管经营信息整理成电子档案,并报辖区内镇畜牧兽医管理部门备案。同时,镇街要建立兽药管理部门信息平台,推行兽药经营企业等相关信息登记备案管理制度。
  五是实行黑名单制度为新举措。无证经营等情形的企业,市农业局会将其列入兽药质量安全“黑名单”,并通报市工商部门和省农业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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