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筑牢反腐倡廉防线,鹤岗市畜牧兽医水产局采取四项措施做好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加强学习教育,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认真落实党务公开、廉政风险防控、廉政文化“进机关”三项工作,将学习贯彻《廉政准则》作为“改进作风、助力三大战役”活动的重要内容,采取开办学习专栏等丰富多样的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紧密结合畜牧水产工作实际,自觉把《廉政准则》的各项要求转化为实际行动,促进党员干部廉洁自律。二、健全责任体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是抓好责任分解,明确责任主体。坚持和完善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坚持“一岗双责”,科长具体负责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体系。二是坚持局党组定期研究反腐倡廉工作制度,班子成员定期汇报制度,不断提高责任制规范化建设水平。三是纪检部门发挥党风监督作用,履行监督职责,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对工作不力,不抓不管,致使责任范围内不正之风得不到制止,局党组将严肃处理。三、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活动,提升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一是加强党风廉政教育的学习。在全局机关党员干部中开展学习《廉政准则》,理想信念、党章和法纪、党的优良传统等方面的教育,提高全局党员干部思想政治觉悟,筑牢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基础。二是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活动。参观我市警示教育基地,听取服刑人员现身说法,增强法制观念;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活动,推进机关廉政文化建设,筑牢党员干部反腐倡廉思想防线。三是扎实开展廉政教育读书思廉、家庭助廉等教育活动,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四、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行为。一是坚持局领导同科长、党员、干部诫勉谈话等制度,认真落实中层干部述职述廉制度。二是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三是坚持从严执法公正执法、廉政执法,坚决排除“人情风”干扰,制订出台畜牧水产系统执法人员行为规范,落实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要挂牌上岗,接受群众监督。五、加强行风建设,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一是完善行风监督员制度,畅通行风建设投诉建议渠道。及时组织召开行风监督员座谈会,广泛倾听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落实整改措施,促进行风建设再上新台阶。二是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坚持“六项制度”,规范办事程序,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执法和审批事项,全部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强化动物卫生及渔政执法工作力度,执法人员须持证上岗,严肃查处执法人员失职渎职、“吃拿卡要”等违法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