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8月份以来,我市多阵雨雷阵雨天气,降水多,黑龙江、嫩江干流水位猛涨,加之黑龙江干流形成四次洪峰、俄罗斯结雅水库泄洪等洪水汇入,黑龙江干流一直维持较高水位,8 月19 日14 时,黑河站水位97.48 米(警戒水位96.00米),超警戒水位1.48米,比常年水位高4米,我市遭遇近30年来最大洪灾。畜牧业受灾严重。截止到8月21日初步统计,全市七个县(市)区170个养殖场(户)受灾,死亡牲畜16719头(只),其中生猪968头、牛362头、羊5135只、禽9713只、狐狸529只、马26匹、鹿2只,畜舍倒塌9348平方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760万元。全市天然草原水淹面积333万亩,苜蓿种植受灾面积5.6万亩,青贮受灾面积3.15万亩,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159.9万元。全市因洪灾共造成畜牧业直接经济损失达4919.8万元。
黑河市畜牧兽医局积极行动,采取五项措施进行抗灾自救。
一是做好灾前防范准备。在八月初,市局根据省局明传电报精神,结合当前全市降水持续偏多部分河流出槽导致内涝的实际情况,立即下发了《关于做好当前防汛抗灾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做好防范准备。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进村入户,指导养殖场户做好各项防范准备工作。养殖场(户)要彻底排查安全隐患,及时加固畜禽棚圈,检查修缮电力设备,疏通排水管道沟渠,同时做好饲草料等物资的储备和储藏。
二是设立24小时值班制度。为及时准确掌握灾情、疫情,确保信息畅通,要求全市畜牧兽医系统设立24小时值班制度。一旦出现灾情,抓紧核实受灾情况,第一时间向市局及有关部门报送相关信息,并及时向辖区内养殖场户发布灾害预警信息。
三是积极开展抗灾救灾工作。灾情发生后,各地及时组织易受洪涝灾害的低洼地带养殖场(户),帮助转移牲畜;对于被洪水围困的在岛屿的养殖场(户),及时向市政府汇报,由部队出动登陆艇,将牲畜转移到安全处,减少了养殖户的损失。
四是开展灾情初步调查工作。组织人员分赴各地查看灾情,并要求各县(市)区立即开展灾情普查,将灾情及时报告市局,市局及时将全市畜牧业的灾情向市政府进行了汇报,为灾后重建工作打下基础。
五是加强动物疫病防控和无害化处理工作。为保证在洪涝灾害后无动物疫情,组织人员对受灾规模养殖户及散养户全面排查,对受灾地区圈舍、饲喂工具、活动场地进行彻底消毒。同时,加大免疫工作力度。对新入栏、漏免的畜禽及时补注口蹄疫、高致病性蓝耳病、高致病性禽流感、猪瘟等疫苗,确保畜禽处于免疫保护状态。加大无害化处理力度。组织人员及时搜集打捞死亡的动物尸体,并按动物防疫规定做好无害化处理,消除疫情隐患。严厉打击宰杀、出售、运输死亡动物及病害动物产品行为,防止病害动物产品进入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