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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56个养猪场将建立重大疫病综合防控责任制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08-23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296

  日前熏记者从市畜牧兽医局获悉熏我市将对全市56个重点养猪场建立重大疫病防控责任制熏确实建立保障生猪生产稳定发展的长效机制,从根本上解决食品安全生产问题,及时掌握重大疫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确保重大动物疫病的有效控制。
    抓好生猪生产,保持合理的价格水平,对稳定市场供应、满足消费需求、增加农民收入、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此,市畜牧兽医局组织技术人员对全市范围内的年出栏2000头以上的56个规模养猪场进行包场指导,同时要求各县市区畜牧兽医局领导带领技术人员共同承包,并专门成立了“重点养猪场重大动物疫病综合防控工作领导组”。其主要工作职责是:指导制定防控工作方案;协调建立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市、县间联防机制;督促检查落实重大动物疫病免疫、监测、检疫、消毒、封闭管理等各项综合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指导扑灭重大动物疫情。除此,还规定市局包县责任人工作职责是:指导所包县市区养殖场科学化养殖、规范化防疫、标准化生产;督促检查各项综合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每周不少于一次到所包县市区的养殖场进行技术服务和疫病防控指导。县局包场领导工作职责是:落实完成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措施,指导实施各项综合防控措施;完成上级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总结在重大动物防控工作中主要做法,特点经验,分析解决防控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及时解决。县局包场技术人员工作职责是:及时解决养殖场防疫与养殖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确保养殖场重大动物疫病免疫率和免疫质量达省、市要求标准;落实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牲畜口蹄疫、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制度;指导养殖场做好程序免疫和疫情监测;做好免疫档案的规范填写登记;准确掌握疫情情况及时上报可疑疫情;指导规模养殖场制定各项防疫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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