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至21日,纪检组长杨振彦同志带领草原处、计财处有关负责同志赴内蒙古参加农业部退牧还草工程实施十周年经验交流会,学习借鉴兄弟省区工程实施的成功作法和经验。会议期间,杨振彦同志代表我局汇报了我省退牧还草试点工程实施情况,并向农业部有关领导简要汇报了我省草原遭受水灾情况。国家退牧还草工程是于2003年开始启动实施。我省经过多方争取,于2012年纳入该项工程实施范围,当年在杜蒙、泰来两县实施退牧还草工程试点,2013年扩大到杜蒙、泰来、林甸、安达4个县市。8月20日,农业部畜牧业司和农业部草原监理中心在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组织召开本次会议,目的是全面总结工程实施十周年来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分析工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难点,以便进一步强化工程管理,巩固实施成效。内蒙古、四川、云南、贵州、西藏、青海、甘肃、宁夏、新疆、黑龙江、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退牧还草工程实施省(区)的畜牧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农业部畜牧业司、发展计划司、草原监理中心的有关领导出席了会议。与会代表考察了鄂托克旗阿尔巴斯苏木巴音乌素嘎查退牧还草项目区,走访了退牧还草户牧民胡毕斯嘎拉图的家庭牧场,参观考察了赛乌素苜蓿种植基地和赛乌素绿洲草业公司饲草料加工厂,内蒙古、四川、贵州、青海、新疆等5省(区)在会上做了典型发言。农业部畜牧业司副司长杨振海到会并讲话,充分肯定了工程实施十年来取得的成效,指出退牧还草工程实施以来,草原植被得到明显恢复,草原生态环境持续恶化的势头得到初步遏制,草原畜牧业生产方式加快转变,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高,农牧民生产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保护草原和参与工程建设的积极性显著增强。实践证明,退牧还草工程投入少、效果好、收益高,而且不存在“反弹”问题。
可以说,退牧还草工程是一项关系中华民族生存和发展长远大计的生态工程、绿色工程,是符合广大农牧民利益、体现科学发展观的德政工程、民心工程,也是改善牧区生产生活条件、增加农牧民收入的一项致富工程。杨振海副司长要求,各地要克服懈怠和畏难情绪,再接再厉,认真贯彻“推政策、转方式、上水平、强科技、提素质、防风险”十八字方针,从坚持统筹规划科学治理,加快推进草原承包,发展现代草原畜牧业,加强工程建设管理等四个方面着手,切实把退牧还草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努力把退牧还草工程打造成精品工程、示范工程,为建设美丽中国创造良好的生态条件,让党中央和国务院放心,让广大农牧民群众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