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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将对种鸡场进行补贴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8-15  作者:信风  浏览次数:233

 

近日,省农业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做好种鸡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称,为保护种鸡生产能力,在中央财政对在产祖代种鸡场给予一次性生产补贴基础上,河北省省、市、县财政将按规定比例安排资金对在产祖代、父母代种鸡场给予一次性生产补贴。此次补贴对象为:祖代种鸡场范围包括经省畜牧兽医局颁发《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的祖代种鸡场以及省畜牧兽医局公告的地方鸡品种资源场;父母代种鸡场范围包括经市级畜牧兽医部门颁发《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的种鸡场。

补贴标准为:中央财政按照每只在产祖代种鸡50元标准。省、市、县财政安排资金,按照每套祖代种鸡15元、父母代种鸡5元标准。具体标准为,对祖代种鸡场,每套祖代鸡补贴15元。其中对辛集市、定州市和省财政直管县,省级补贴10元,县级补贴5元;对非省财政直管县,省级补贴5元,市级补贴5元,县级补贴5元。对父母代种鸡场,每套父母代种鸡补贴5元。其中对辛集市、定州市和省财政直管县,省级补贴3元,县级补贴2元;对非省财政直管县,省级补贴2元,设区市补贴1元,县级补贴2元。省畜牧兽医局将对列入补贴范围的祖代、父母代种鸡场(企业、单位)名单及补贴数量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办理补贴资金拨付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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