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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畜牧兽医局加强检疫监督,确保十二运畜产品安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8-10  浏览次数:293

 

本溪市畜牧兽医局高度重视十二运畜产品安全保障工作,以“迎全运,保安全”瘦肉精专项整治为主题,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确保本溪赛区畜产品安全零事故目标。一是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市畜牧兽医局制定了《十二运“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提出明确要求,主要责任人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直接抓;要加强队伍建设,通过抓学习教育和培训,努力提高队伍的政治理论素质和职业道德观念。通过抓业务,提高监督执法队伍公正执法的能力,明确“为谁执法,怎样执法”,做到抓本质、摸规律、识大局,规范工作流程,脚踏实地做实事。7月15日,市畜牧兽医局又一次召开全市十二运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市局相关处室负责人、各区动监局主要负责人、局属相关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孟轩副局长针对当前迎接十二运,保障畜产品安全提出五点要求。党组书记、局长孟宪森重点强调,第一要认清形势,增强使命感。第二要明确任务、明确责任。第三要开展排查工作,不留死角,不留隐患。要增加监督抽检频次与密度,全力以赴,实现零事故。二是保持高压态势,深入开展 “瘦肉精”专项整治。全运会焦点就是防止运动员因误食兴奋剂而取消成绩,取消参赛资格。为加强“瘦肉精”监管,市畜牧兽医局继续保持高压态势,深入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一是参加省畜牧兽医局组织的各市间“瘦肉精”互检工作,每季度一次,重点是定点猪、牛、羊屠宰厂(点)、较大型猪、牛、羊规模养殖场。已经完成三个季度的互检工作,分别与丹东市、鞍山市、葫芦岛市进行互检,共计在我市监督抽检屠宰企业9次,养殖场12次,抽检样品126批次。二是市畜牧兽医局组织开展县级 “瘦肉精”互检,每季度一次,重点是在市级监督抽检基础上,对没有检测到的屠宰厂、规模养殖场、农贸市场和超市进行监督抽检;检测项目为盐酸克伦特罗和沙丁胺醇;用酶联免疫法(ELISA)进行筛选;疑似样品由市畜产品安全监察所负责组织确证,确证方法为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目前已经完成前三季度互检工作,共计监督抽检样品480批次,经检测样品全部合格。三是开展市场环节“瘦肉精”监督抽检。按照《2013年全市“瘦肉精”专项监测计划》要求,在9月15日前,市畜产品安全监察所在市场环节每周要抽检15批次,各县区每月抽检15个批次;抽检品种为猪肉、牛肉、羊肉;检测项目为盐酸克伦特罗、沙丁胺醇。四是发挥监督检测优势,增加覆盖率。除上述监督抽检之外,市畜产品安全监察所和各县区还要监督检测各600批次,合计1200批次,抽样环节为养殖场(户)、市场、超市、屠宰场,检测项目为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到目前为止,全市共计监督抽检1057批次,经检测,没有发现不合格样品,“瘦肉精”检测全部为阴性。三是制定工作措施,保障十二运畜产品安全。为保障第十二届全国运动会赛事期间畜产品安全,制定了一系列保障措施,确保全运会期间不发生畜产品安全突发事件。一是制定《本溪市畜牧兽医局“十二运”畜产品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在方案中确定了工作目标,工作重点,成立了本溪市畜牧兽医局“十二运”畜产品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制定了本溪市畜产品安全监督工作制度、本溪市畜产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本溪市畜产品安全事故处置应急预案、本溪市畜产品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制度、本溪市畜产品安全监测预警信息制度等。三是参加省食安委组织的十二运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通过演练锻炼了队伍,进一步提高了快速检测能力,提高了应对畜产品安全突发事件能力。四是加强遴选养殖企业的监督检查。本溪市宏大种猪场经过十二运组委会筛选,被确定为十二运食品畜禽养殖场。源头监督管理十分重要,市畜牧兽医局按照《十二运食品畜禽养殖场确认管理细则》,首先帮助企业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制定了生产管理制度、消毒制度、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兽药使用管理制度、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制度等11项制度,制定了养殖场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其次加强监督,确定2名监管人员,负责对该企业的监督管理,定期进行“瘦肉精”监督抽检。监督员按照供十二运监督员现场检查记录中规定的四大类别,二十六小项逐一对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目前为止,配合省畜牧兽医局对该企业进行监督检查一次,市局组织监督检查2次,对该企业出栏的活猪进行批批“瘦肉精”监督抽检化验。五是开展肉及肉制品专项整治行动。在整治“瘦肉精”同时,开展了畜禽产品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市畜牧兽医局制定了《本溪市畜牧兽医局开展畜禽产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对工作进行认真安排部署。在整治中以畜禽及产品为重点,以养殖、收购贩运、兽药饲料生产经营、畜禽屠宰为关键环节,全面加强畜禽产品安全整治工作,做到全市畜产品安全监管的各项制度基本建立,畜产品安全监测能力明显增强,监管各环节的责任进一步落实。

通过整治,进一步规范了畜禽养殖行为,督促养殖场建立完善养殖档案,执行休药期制度,基本杜绝使用假劣兽药、饲料行为;进一步规范了畜禽屠宰行为,定点屠宰厂能够执行“瘦肉精”自检制度,执行6小时待宰制度,实行100%检验检疫;进一步规范了畜禽经营行为,使生猪私屠滥宰、经营病死畜禽现象得到有效遏止,全面建立肉类食品索证索票制度。六是强化行政执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为保障上市肉品安全,市畜牧兽医局强化行政执法。一是市动监所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控制,加大对管理相对人的监督频次。他们对市直城区的超市、农贸大厅、冷鲜肉仓储场所进行巡回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仅7月份,监督检查3家华联超市、新玛特、大商超市、西芬农贸大厅等24家动物产品经营场所,共计60多次。检查一洞桥云龙肉制品批发、东升肉产品批发等6家动物产品仓储场所。监督检查外埠肉经营业户12家,如金锣、双汇等11个品牌。二是对屠宰场和活禽交易市场进行摸底调查,重点是防疫条件,调查中对北源屠宰场无消毒池,桥头屠宰场无消毒室、无害化处理设施,南芬屠宰场入场消毒池无消毒液等存在问题企业提出责令整改意见。三是强化违法案件查处工作,上半年全市查处行政执法案件39起,立案39起,罚款1.21万元,其中查办外引动物案件2起,未经检疫即销售或运输动物及动物产品14起,不凭证运输21起,其他2起。四是强化检疫工作,全市共设立检疫申报点341个,产地检疫严格执行临栏检疫原则,对全市15个屠宰厂(点),其中生猪屠宰场8个、牛羊屠宰场3个、禽屠宰加工厂4个,共派驻检疫员78名。屠宰环节严格执行农业部屠宰检疫规程,实施同步检疫。对有问题的病死动物,依法处理,共无害化处理病害生猪21头、禽2926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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