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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度能繁母猪补贴政策落实情况督查工作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8-10  作者:一天  浏览次数:282

 

盐农牧〔2013〕54号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度能繁母猪补贴政策落实情况督查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农委(林牧局),盐城经济开发区社工局、城南新区社事局:省农委决定8月份在全省组织开展2012年度能繁母猪补贴政策落实情况督查工作(苏农办牧〔2013〕50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督查范围取得2012年度能繁母猪补贴的养殖场户。二、督查依据《2012年江苏省能繁母猪补贴实施方案》、《关于下达2012年能繁母猪饲养省级补贴资金的通知》(苏财农〔2012〕223号)。三、督查内容(一)补贴数量情况。生猪养殖场户是否建立能繁母猪养殖档案,摸底调查统计资料是否真实;(二)资金落实情况。补贴资金是否足额发放到养殖场户。四、工作安排督查工作采取县(市、区)自查、省市抽查的方式进行。(一)县(市、区)自查。各县(市、区)农业部门按照要求组织开展自查工作,并于8月10日前将能繁母猪补贴政策落实情况和补贴资金汇总表(见附件)以正式文件报送我委畜牧处。(二)省市抽查。8月中下旬,省农委将抽调相关人员组成督查组,通过入户核查和资料检查相结合,对各地能繁母猪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抽查。每市选择2个县(市、区),每个县随机抽查2个乡镇10个能繁母猪养殖户(具体抽查时间和被查市县名单另行通知)。市农委将积极配合省农委做好抽查工作。五、有关要求(一)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各地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督查工作有序开展。此次督查结果将作为省市农委农业项目年度考评的重要依据,对抽查中发现有虚报统计数据的,予以通报;情节严重的,省农委将收回虚报县(市、区)省级补贴资金。(二)查找问题,整改提高。各地农业部门要以此次督查为契机,认真查找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生猪扶持政策落到实处。同时,认真总结实施过程中好的 做法经验,确保工作顺利开展,确保政策取得成效。联系人:王 熙,电话:88269434,邮箱:jzy5158@163.com附件:2012年江苏省能繁母猪饲养补贴资金汇总表盐城市农业委员会2013年8月2日盐城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8月2日印发附件2012年江苏省能繁母猪饲养补贴资金汇总表单位:头、万元县市区名能繁母猪补贴数量累计补贴资金省级配套资金市级配套资金县级配套资金实际发放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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