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畜牧新闻 » 正文

海南将在204乡镇设动物疫情监测点 出台相应法规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8-09  作者:信风  浏览次数:338

 

近日海南省政府制定2012年-2020年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到2020年争取实现O型、亚洲I型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省内非免疫无疫标准。另外规划还将牛海绵状脑病、非洲猪瘟、小反刍兽疫、牛传染性胸膜肺炎、口蹄疫(C型、SAT1型、SAT2型、SAT3型)、猪水泡病、H7亚型禽流感、水泡性口炎8种动物疫病为重点防范的外来动物疫病。

4城市试点O型口蹄疫非免疫"先行示范区"省政府方面表示,动物疫病防治工作是海南无规定动物疫病区(以下简称无疫区)建设的重要工作内容,防治工作取得了全省重大动物疫情连续12年零发生的重大成果,但是防治工作依然面临着防治规模扩大、外疫传入风险、人力物力财力投入不足、属地责任落实不到位等亟需解决的挑战。在海南省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2012-2020年规划中,提出了详细的防治目标。包括在2013年年底前在海口市、三亚市、儋州市和琼海市建立O型口蹄疫非免疫"先行示范区",争取区域内重点种畜场、标准化养殖小区率先达到非免疫无疫标准。

到2020年,力争实现O型、亚洲I型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实现非免疫无疫标准,A型口蹄疫达到免疫无疫标准、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全省达到控制标准、猪瘟全省规模猪场达到净化标准、新城疫和狂犬病全省达到控制标准、布鲁氏菌病全省达到消灭标准、奶牛结核病全省维持控制标准。研究出台与非免疫无疫等目标相适应的法规海南将以4个试点市为核心逐步完善省、市县、乡镇、建制村4级动物疫病防控软、硬件建设。在全省现有204个乡镇及相关农场设立动物疫情监测点。研究出台与非免疫无疫等新任务目标相适应的法规、规章制度,进一步明确应急、扑杀、补偿的标准和责任。加快省、市县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全面提升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能力。

通过实施省际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动物无害化处理场、动物隔离场、动物卫生全程监管网络系统、兽医实验室、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网络、畜产品生产与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动物疫苗冷链系统等重点项目,进一步提升海南无疫区品牌和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水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将动物(含野生动物)疫病检疫、监测、监督、执法、预防、控制、扑灭、产品追溯、应急处置、动物产品有毒有害物质残留检测管理等工作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据悉,规划将口蹄疫(O型、亚洲I型、A型)、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新城疫、布鲁氏菌病、奶牛结核病、狂犬病、沙门氏菌病、禽白血病、猪伪狂犬病、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经典猪蓝耳病)纳入优先防治的省内动物疫病。将牛海绵状脑病、非洲猪瘟、小反刍兽疫、牛传染性胸膜肺炎、口蹄疫(C型、SAT1型、SAT2型、SAT3型)、猪水泡病、H7亚型禽流感、水泡性口炎纳入重点防范的外来动物疫病。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版权隐私 | 付款方式 | 免责申明 | 联系方式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豫ICP备180202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