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畜牧兽医局认真贯彻落实《动物防疫法》及其配套法规,深化动物诊疗管理机制改革,创新完善动物诊疗收费定价机制,着力提高诊疗质量,努力为全市畜牧产业发展建立优质社会服务保障,得到动物诊疗机和群众的普遍欢迎,有力地推动了动物诊疗机构管理规范化的进程。
自2008年我国实施动物诊疗服务社会化以来,各级物价部门取消了动物诊疗收费政府的定价,实行自主定价,市场调节,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机制。因此,在一个时期内,同一地区的不同动物诊疗机构,出现了同一诊疗项目的收费高低不等,参差不齐的现象。为进一步加强对动物诊疗机构的规范化管理,更好地为养殖企业和社会群众提供优质服务,市畜牧兽医局进行了积极探索。
一是对全市现有动物诊疗项目收费形成机制和标准深入调研,摸情基本情况;
二是参考东北农业大学兽医院、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兽医院的收费标准;
三是与其他地市的收费标准对照比较,寻找共同点;
四是结合本市经济发展、居民收入、动物诊疗市场总量、不同县、区之间差异等具体情况,提出指导性建议收费标准;
五是广泛征求动物诊疗机构、养殖企业、宠物饲养者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修订完善,形成了兼顾动物诊疗机构、养殖企业、宠物饲养者三方利益、群众充分认可、具有区域差异、一定浮动范围的指导性收费标准,有效地规范了动物诊疗收费行为,促进了公平竞争,提高了诊疗和服务质量,受普遍欢迎,取得了较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