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兽药使用质量管理,严格落实兽药安全使用各项规章和政策,保障养殖业健康发展和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按照《黑龙江省养殖场(户)兽药使用管理规范工作实施方案》通知精神,肇源县于2013年7月2日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医政药政科、动物卫生监督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肇源县养殖场(户)兽药使用管理规范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印发《肇源县养殖场(户)兽药使用管理规范工作实施方案》。方案确定了工作的原则目标、实施步骤、保障措施,同时选择3个养殖开展试点工作。按照省局《方案》要求,我局积极开展摸底和宣传告知动员,一是采取调取档案和现场摸排的形式对养殖场(户)进行摸排,全面掌握辖区养殖规模场(户)现状;二是结合调查摸底工作,以飞信、宣传单等形式,对养殖场养殖各环节进行规范,通过宣传使得养殖场(户)充分了解兽药使用相关要求,从而达到规范使用兽药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