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精锐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2012年5月,江西省畜牧兽医局组织对你公司实施立案调查,发现你公司生产的氨苄西林钠-舒巴坦钠、头孢噻呋钠、硫酸铵普霉素、盐酸大观霉素-林可霉素、苍术香莲散、扶正解毒散、黄芪多糖、复方三氮脒唑咪脲散、硫酸新霉素(溶液)、产前产后A+B、板蓝根注射液等11个产品属于无产品批准文号的假兽药,且擅自改变产品组方,批生产记录和销售记录不全。以上事实有江西省龙南县农业和粮食局对你公司实施执法检查时形成的询问笔录、现场检查(产品、标签及包材)登记表、证据登记保存清单等证据为证。
你公司以上行为违反了《兽药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八条第三款、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2项及第二款第2项的规定,依据《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本机关拟作出如下处罚决定:
吊销你公司《兽药生产许可证》[(2010)兽药生产证字1405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和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你公司可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三日内向本机关进行陈述申辩、申请听证,逾期不陈述申辩、申请听证,视为你公司放弃上述权利。
农业部
2013年6月24日
处罚机关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里11号
联系人:陈朱勇,联系电话:010-59192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