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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武安10万重奖养殖企业实施减排工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7-17  来源:燕赵都市网  作者:旭日  浏览次数:200

 

家规模化养殖企业实施减排工程项目完成后可削减化学需氧量587吨、氨氮53吨一排排整齐宽敞的猪舍掩映在丛丛绿树中,生产区便道两旁红花绿叶点缀其间,只听到阵阵猪叫声,却不见传统猪场的脏乱现象。这是记者日前在智寿源林牧有限公司生猪养殖区采访时看到的情景。公司沼气项目负责人姚鸣岐自豪地说:“公司通过走养猪、沼气、林果生态种养、循环农业之路,实现了猪粪无害化处理、废气污染物零排放目标。”近年来,武安市随着养殖规模的不断扩大,畜禽养殖污染成为继工业污染后的又一大环境污染源头。面对日益紧迫的环境压力,该市加大了畜禽养殖业污染减排力度,确定对191家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实施污染减排工程,并要求在11月底前全部验收达标。据了解,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191家畜禽养殖企业作为污染治理的第一责任主体,必须全部实现雨污分流、干清粪、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企业在充分考虑生物安全与环境风险的基础上,采用生物发酵床、垫草垫料养殖,垫草垫料还田利用或生产有机肥的方式进行减排。

同时鼓励有条件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采用全过程综合治理技术进行处理,专门的粪污处置及贮存区域要建设雨污分流污水处理系统,分别修建雨水沟和污水管道。采用干清粪的方式收集粪便,尿液进入沼气池发酵处理,粪渣和沼液通过堆肥发酵制取颗粒有机肥或无机复合肥。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建设有全过程、全要素的污染治理设施的,不得设置污水排放口,所生产的废弃物综合利用产品经认定完全进入农田利用。对化学需氧量、氮、磷低于农灌标准的排放废水可用作灌溉用水,对高于农灌标准的达标排放废水参照肥料施用方式用于农田,实现农业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同时,该市设立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专项资金,对按期完成治理项目并通过国家减排核查的养殖企业,根据规模和减排工程大小给予3000——100000元资金补贴。据了解,191家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中,奶牛养殖场1家、肉牛养殖场3家、肉鸡养殖场7家、蛋鸡养殖场18家、生猪养殖场162家。全部项目完成后,可削减化学需氧量(COD)587吨,氨氮53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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