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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鸡项目“鸡飞蛋打” 三人判刑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7-16  来源:华声晨报  作者:信风  浏览次数:298

 

前后对比图广西凌云县泗城镇获得了一个3500平方米的林下养鸡项目,政府按鸡棚面积以每平方米70元给予资金补贴。经镇政府领导同意,村民罗中得以在“那塞”(地名)建养鸡场,并动工兴建。然而,随后发生的事却出人意料,罗中等三人因“非法占用农地罪”分别被判一年半到两年不等,每人被处罚金2万元,此事让当地议论纷纷。这三个人究竟非法占用多少面积的基本农田?该地块是不是属于基本农田?镇领导同意的项目为何违法?为解开种种疑团,记者多次来到凌云展开调查,报社甚至委托一家测绘公司对涉案的土地重新进行测绘,发现了其中疑点。损毁农田被判刑6月25日,凌云县城,阳光炽热。从县城出发,几分钟后穿过一个隧道,便来到凌云县泗城镇旦村村委所辖地段,只见道路两边都是一块块农田,秧苗翠绿,一片优美的田园风光。随行的报料人吴先贤指着路边的一排排木材加工厂说:“这些工厂多数都是没有办理相关手续的,但是这些老板背后有人撑腰,没有出事,我们只用了那么一小块土地打建养鸡场就出事了,真是冤枉。”车子行驶大约10分钟,便来到泗城镇览沙村“那塞”(地名),只见河道原来就像大写的英文“D”字,弯曲的部分已经被填平,另外开挖了一条直的河道。在平整过的地方,生长着一片绿油油的玉米,另外有一片种植黄豆,初长的黄豆看起来有些稀疏,这就是当初罗中等人要建养鸡场的地方。据了解,2012年初,泗城镇旦村村民罗中获悉本村争取到一个政府补贴的林下养鸡项目,就找到村支书要求做这个项目并获得村里同意,但还要上报负责项目具体实施的泗城镇政府同意。于是,罗中就找到时任凌云县电力公司副经理的好友梁健帮忙,梁健向泗城镇政府了解确认有该项目并带泗城镇镇长吴先毅、副镇长卢品孝到览沙村览沙屯“那塞”实地考察。在镇长吴先毅口头同意在该地建养鸡项目以及改河道的初步规划后,罗中一方面与邓国稳等村民订立长期的土地流转合同,另一方面四处筹措资金。由于罗中有不良贷款记录,自己无法从银行贷款,于是他找梁健出面贷款,梁健贷款50万元后再转借给罗中用于养鸡场项目建设。为保证罗中将资金用于项目,确认贷款安全,梁健就让在信用社负责信贷工作的朋友吴克新帮忙掌管监督资金的使用情况。为了改河道,5月11日,罗中再次要梁健出面找凌云县水政大队和县水利局领导递交报告并获得批准。随后,罗中雇用挖掘机挖田地,更改河道,在新挖的河道中取土石填埋水田和原河道。5月17日,凌云县国土局执法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发现后下达《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但是,罗中等人仍不停工,继续雇请挖掘机和铲车开挖新的河道和平整场地。后被公安机关立案。2013年1月18日,凌云县人民法院以“罗中负责联系农户购买土地,梁健负责联系相关部门办理项目审批手续,吴克新负责管理项目资金具体开支”,三个共同犯罪,以梁健、吴克新犯非法占用农地罪每人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2万元;罗中则被判一年半,罚金2万元。三人不服,向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述。2013年4月15日,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村民不知属“基本农田”虽然法院在判决书中认为,“那塞”地块属于基本农田。但是,泗城镇旦村村委百河村民70岁的老人韦起义告诉记者:“我不知道什么叫基本农田,但我活了70岁,附近这一带的田地我最熟不过了,‘那塞’就是一片沙地,农户自己开荒得来的,每年涨水小的,农户就有收成,涨水大的就颗粒无收。那片地连土地证都没有。”览沙村那位屯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村干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据他所知,梁健、吴克新、罗中与当地村民签下用地协议用作养殖用地的那块河流三角地是没有土地证的,这块地是以前村集体分下来给村民耕种,村里的人根本不知道这块三角地属于基本农田,该地块没被推之前所占面积在8亩左右,在那里种植的水稻产量好的时候每年可达1000斤,不好的时候只有几百斤。在梁健、吴克新、罗中因“非法侵占农用地”被捕后,三人的家属积极修复三角地块的田地,途经此地的村民都说现在恢复出来的田地比当时的面积还要大,三人的家属还在这块恢复出来的田地上种植玉米,目前该土地上的农作物郁郁葱葱,长势很好。对于那些地方属于基本农田的情况,该村干部摇头称毫无所知。他说,因为县里并没有明确指示村里的基本农田具体位置,村民们根本就不知道村里哪些田地属于基本农田,“非法侵占农用地”的事件发生后,他和许多村民都对这件事的结果感到很意外和不解:村里面有很多没有办手续的工厂,他们占用的农田面积比三角地(也就是“那塞)这里的面积大了不知多少倍,没想到投资三角地的老板被抓,那些大工厂却平安无事。记者随后前往基本农田保护牌处察看,看到基本农田保护牌上保护区的面积、责任单位、责任人等栏后面一片空白,没有填写任何文字,保护牌上的落款日期为2004年8月6日。家属质疑测绘合法性除了对占用水田面积多少、是否属于基本农田表示质疑之外,罗中等三人的家属对于此案的程序是否合法也表示质疑。吴先贤说:“2012年7月6日,凌云县土地整治联合办案工作组对此案件展开刑事侦查,在没有犯罪嫌疑人到场指认的情况下,让凌云县金川测绘工程有限公司对涉案土地面积进行测量,并以该公司的测绘报为依据立案、刑拘嫌疑人并开展后续侦查。现在,我们这些家属唯一的要求就是对面积重进行测量,要有法院、有资质的测绘公司、农户及犯罪嫌疑人在场,如果测量出来有5亩以上水田,我们家属也认命了;如果达不到5亩的立案标准,我们要求法院重新审理此案。”损毁农田的三个数据吴先贤表示,对于被损毁的农田究竟是多少亩,几个部门的说法一直没有统一。在凌云县人民检察院起诉书中,“经鉴定,被破坏的农用地面积为10.0835亩,其中基本农田面积为8.6313亩严重毁坏,难以恢复。”而在凌云县人民法院判决书中则是“经鉴定,被破坏的土地面积为14.26523亩,并造成基本农田9.5947亩种植条件严重毁坏”。而邓国稳等村民又是另外一种说法。他说:“究竟是破坏了多少农田,我们家属心里根本没有底。”为了查清“那塞”地块的真实体面积,确保“新闻真实”,本报委托具有测绘资质的南宁市天茂测绘科技有限公司对“那塞”地块重新进行测量。7月4日,农户邓国稳、邓国显的爱人、吴先贤等人现场指界。邓国稳表示,现在“那塞”的地块己经划分为几个部分,玉米长得最浓密的、己经开花的部分是被埋的水田;玉米还没有开花的两块地是原来的水田,保持原样,并没有被掩埋;种黄豆的地方,一边是原来的旧河道地,另一边是挖新河道开辟出来的旱地。邓国稳说:“其实虽然说玉米开花的部分是被埋的水田,其实己经比原来的水田面积要大了,原来的水田还没有那么多,而且原来的地块坑洼不平,还有七八个大石头,现在比原来的要平整多了。”经过村民的指界,技术员朱荣华、李晓庆对该地块进行测绘。7月4日,南宁市天茂测绘科技有限公司测出的“那塞”的土地面积有:地块1被埋水田,面积=2607.9平方米,合3.9119亩;地块2河滩地,面积=734.8平方米,合1.1022亩;地块3不埋水田,面积=588.7平方米,合0.8830亩;地块4旧河道地,面积=2491.7平方米,合3.7375亩;地块5旱地,面积=1012.5平方米,合1.5188亩。总面积合计:7432.02平方米,合11.1480亩。经过测绘公司的重新测量,记者得到一个新的数据,同一地块,为何会出现三个不同面积的结论?其实,本报的这次委托测量的本意就是希望相关部门重新委托一个具有资质的测绘公司,对“那塞”地块进行合法的测量。并让村民、家属在场指界,这样得出的结论,估计三方都会乐于接受。政府补贴项目为何出问题据了解,“林下养殖”项目是由凌云县畜牧水产局作计划,然后上报给凌云县人民政府,由各个乡镇具体实施。泗城镇旦村作为中标人村支书韦顶立己经同意罗中做这个项目,并且罗中打报告递交给泗城镇政府,泗城镇政府领导口头同意后己经将报告转交县畜牧水产局备案。7月4日,凌云县畜牧水产局办公室一位姓罗的工作人员也向记者证实了该说法。那么,作为政府同意补贴的项目,为何最终出现问题,并导致三个人被判刑?凌云县泗城镇镇长吴先毅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去年,罗中等人知道镇里有一个“林下养鸡”的发展项目,这是百色市和凌云县鼓励发展的一个产业,他们就来到镇里申请在览沙村河道那里开展项目,他跟随罗中等人到现场考察时,发现场地是农田,于是便对罗中等人说在这里办养殖场可以,不过要按程序走,要获得国土、水利等部门的同意,办理相关手续后才能动工建设。但是最后可能罗中等人在没有办得用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就开工建设,最后导致出事。对于吴先毅镇长的说法,吴先贤并不认可。吴先贤说:“当初吴镇长带我们去‘那塞’考察之后,就说只要我们跟农民搞好土地流转合同就可以开工,我们跟农民搞好合同当然开工了。那段时间属于雨季,经常下大雨,有时一天只能做工一个小时左右,镇长见我们工程进度太慢,他还打来电话催促我们加快进度呢。”吴先贤说:“当初镇长同意在‘那塞’办养鸡场,难道他不知道那里是基本农田?如果他都不知道,我们这些农民怎么会知道?如果在我们建养鸡场的时候,需要补办什么手续,镇里应该通知我们补办,或者帮我们去办理。现在出事了,难道镇政府就没有任何责任?对于县国土局下发“停工通知书”仍然开工一事,吴先贤表示,开挖河道时他是监工,当时工人己经把原河道填平,新的河道还没有开挖好,如果马上停工,一旦下大雨,无处排洪,就有可能把农田淹没,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巨大的安全隐患。出于这样的考虑,他只能让工人仍然连夜加班两个晚上把新河道挖通,否则一旦下大雨非出大事不可。相关部门未表态对于群众举报的“旦村、览沙村一带多家木材加工厂占用农田”这个问题,泗城镇镇长吴先毅称,由于那些木材加工厂的相关手续是由县国土、林业等部门核发,镇政府的职责主要是巡查,发现了问题就向国土、林业等部门汇报,所以这些木材加工厂的手续是否齐全他掌握得不是很清楚,据他所知,建雄木业有限公司、春呈有限公司是办有相关手续的,其他几家木材加工厂的情况则不是很了解,并建议记者到县国土、林业等部门了解具体情况。对于吴镇长的这个说法,这些家属表示,按照国务院相关规定,如果要占用基本农田办厂建房等等,需要得到国务院的批准,那几家木材加工厂有这个能耐让国务院同意?如果不需要国务院批准就可以办证,是不是说明那一带不是基本农田?那么,“那塞”这块地究竟有多少亩?是否属于基本农田?国家对基本农田的界定是什么?为此,记者随后前往凌云县林业局、国土资源局采访。在林业局办公室,一工作人员对记者称局长已经下乡,林政站的领导和工作人员都外出办事去了;在国土局办公室,一工作人员对记者称领导正在开会,让记者下午再来。6月25日下午4时,记者与国土局张副局长联系时被告知,已将情况向主管领导反映,因为领导正在外面出差,要等出差回来以后才能接受记者的采访。■相关链接1、广西出台耕地破坏损毁鉴定办法为加强耕地破坏损毁鉴定工作,依法向司法部门移送案件提供依据,切实保护耕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2013年6月20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耕地破坏损毁鉴定办法》,规定耕地破坏损毁认定条件、破坏程度等级、鉴定程序等。办法规定,构成下列条件之一的,按破坏损毁耕地认定:一是在耕地上建设建筑物或构筑物,造成耕地无法耕种的;二是因人为挖损、塌陷、压占造成耕地无法耕种的;三是在耕地上挖砂、取土、采石、采矿、堆放固体废弃物或其他物料、硬化地面或压实耕地,造成耕地无法耕种的;四是因人为因素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水土流失和污染,造成耕地无法耕种的;五是在耕地耕作层上人为抛洒有害物品或者向耕地排放有毒物质,造成耕地被污染无法耕种的;六是除上述情况以外造成耕地种植条件严重毁坏或者严重污染,造成耕地无法耕种的其它形式。破坏损毁耕地达到基本农田5亩以上或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10亩以上的,按破坏耕地罪认定。办法规定,根据造成耕地无法耕种的实际面积、破坏损毁耕作层的深度等,耕地破坏程度分为轻度、中度、重度三个等级。行政管理部门、司法机关需要对耕地破坏损毁程度鉴定的,向地级市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地级市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耕地破坏专业领域的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开展鉴定工作。2、什么叫基本农田?国务院1994年颁发的《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中,给基本农田下的定义是:“根据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以及对建设用地预测,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不得占用的和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期内不得占用的耕地。”基本农田是耕地的一部分,而且是高产优质的那一部分耕地,并非所有的耕地都是基本农田。一般来说,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的耕地都是基本农田。老百姓称基本农田为“吃饭田”、“保命田”。《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占用基本农田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从事其他活动破坏基本农田,毁坏种植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治理,恢复原种植条件,处占用基本农田的耕地开垦费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专题:H7N9重创家禽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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