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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地易主钱未到账 40多头猪无处安置急煞女主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7-15  作者:旭日  浏览次数:297

 

和前夫一起承租的林地转让后,转让费还没有拿到林地就易主,40多头猪面临无处搬家的境地。7月11日,苦闷的杨女士给记者讲述了她的遭遇。和前夫一起承包林地当天下午,记者在沙朗乡河外村见到了杨女士。杨女士说,位于沙朗乡河外村、占地47亩的原金座集团培训教育基地,是1997年她和前夫杨先生共同租来搞养殖的,当时他们还是夫妻,承租人是前夫杨先生。2005年,她和前夫因感情不和离婚,双方协商结果为一双儿女跟她生活,夫妻承租的林地她拥有40%使用权。2008年,前夫把该土地使用权以300万元价格转给包崇华。还没拿到转让费林地就易主杨女士说,包崇华只给了他们第一笔119万元的转让费,钱交到办事处,由办事处来分,她只拿到了20万元。“当时,包崇华承诺剩下应当补给我的100万元分十年付清给我。我还一分钱都没拿到,他就被抓了。”对于林地转让费余下的款项,杨女士表示,具体情况她不是很清楚,要问她前夫。五华区国有资产管理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华区国投公司”)工作人员尹先生介绍,2008年,该林地前承租人杨先生以300万元的价格将林地转给了包崇华,包崇华因非法集资被判刑。2009年,该场地被查封。2011年,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将这块地判给了五华区国投公司。“之前这里是由街道办请了8名工作人员看守代管,今年3月我们才过来接手管理,因为我们有义务看管好国有资产。”40多头猪无处安置杨女士的婶婶说,杨女士离婚后,一个人带着两个孩子生活,没有经济来源,生活得很艰辛。大女儿在上大学,小儿子今年刚上初一。一个月前,他们养了40多头猪在这里,都指望着养大后卖成钱给孩子交学费,维持一家人的生活。“他们娘仨才是受害者,如果把当初承诺的100万元补给他们,他们立马就搬走。”对此,五华区国投公司尹先生也希望双方能理智处理问题,他说,如果杨女士对判决不服可以申诉,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五华区国投公司前两天派人来说过,要他们今天之内搬走,可40多头猪他们无地安置,他们孤儿寡母真的不容易。”说到伤心处,杨女士的婶婶流下了泪水。当天,沙朗派出所民警也来到现场协调,一位出勤民警到现场笔录后,建议双方心平气和地沟通,如果杨女士觉得不合理,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同时,也希望五华区国投公司能考虑杨女士目前状况,给予一定的时间安置处理这40多头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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