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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华农与中国农业科学院兰州兽医研究所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7-13  浏览次数:308
核心提示:广东大华农动物保健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华农)近日与中国农业科学院兰州兽医研究所(以下简称兰研所)签署了《中国
广东大华农动物保健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华农”)近日
与中国农业科学院兰州兽医研究所(以下简称“兰研所”)签署了《中国农业科学
院兰州兽医研究所与广东大华农动物保健品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发展合作协议书》,
双方拟发展长期战略合作关系。
一、合作方介绍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农业科学院兰州兽医研究所成立于1957年,隶属于中国农业科学院,是
我国专门从事预防兽医学研究的著名科研单位之一,尤其在草食动物疫病研究上具
有传统优势。所内有家畜疫病病原生物学国家重点实验室、OIE/ 国家口蹄疫参考实
验室、农业部动物疫病病原生物学综合实验室、农业部兽医公共卫生重点开放实验
室、农业部草食动物疫病重点开放实验室、甘肃省动物寄生虫病重点实验室、 甘肃
省生物检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中国农业科学院人兽共患病重点开放实验室、中国
农业科学院草食动物疫病重点开放实验室、家畜口蹄疫研究室、家畜传染病研究室、
家畜寄生虫病研究室、人兽共患病研究室和禽病研究室。是全国唯一的口蹄疫科学
研究、诊断和咨询中心,在国内外享有盛誉。同时,研究所在多种畜禽疾病的病原
学、流行病学、发病机理、诊断和检疫、免疫和防制技术研究以及人才培养、科技
开发、基础设施和基本建设等方面取得了较大的进展。


二、协议主要内容
鉴于兰研所在兽用生物制品的研制与生产工艺方面拥有人才、技术和资源的优
势,大华农在资金、生产经营能力、市场销售网络方面的优势,为进一步加强双方
的合作,充分利用兰研所的科技开发能力,发挥大华农在资金、规模及市场网络等
方面的优势,形成产学研强强联合,使新技术、新成果迅速转化为生产力,加速产
业化进程,推动新生物制品行业的快速、健康发展,双方经友好协商,决定共同建
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特此签订协议,其主要内容如下:
1、大华农设立“大华农奖学金”,每年资助10万元,首先资助2年(2014-2015
年),以后是否继续另行商议(签订单独协议)。
2、对双方有合作意向的项目(产品),大华农以科研课题形式支付科研经费,具
体根据项目签订相应的协议。
3、对于成熟产品或成果,双方另行商定成果转让方式,达成一致后签订相应的
协议。
4、双方一致同意密切开展人才技术交流。双方可互派研发、生产和经营人员到
对方所属研发机构和生产企业,开展学术、生产技术和市场等方面的合作与交流,
双方可定期邀请对方专家做专题报告。
5、双方一致同意,在本战略合作协议框架下,双方同意其研发成果、新产品、
生产工艺技术及专利、市场拓展模式经验互有共同享有或优先转让权。具体事宜以
相关协议为准。
6、协议有效期为2013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满后双方可根据需
要续签。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通过与兰研所开展战略性合作,将形成产学研强强联合,将加大公司新产
品的产出率,保障公司业绩持续快速增长;同时使新技术、新成果迅速转化为生产


力,加速产业化进程,推动新生物制品行业的快速、健康发展。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战略合作协议为框架性合作协议,具体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将再根据具体
协议执行。
2、公司本次签署的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相关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中国农业科学院兰州兽医研究所与广东大华农动物保健品股份有限公司战略
发展合作协议书》。
特此公告。
广东大华农动物保健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七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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