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7月8日电 ,今天下午召开的广州市政府14届7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市价格调节基金扶持项目补贴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明确了价格调节基金扶持项目的补贴方式为“先建后补、以奖代补”。《试行办法》中根据价格调节基金扶持项目的不同类别,将补贴标准分为三类:对平价商店给予一次性建设费用补贴和年度发展奖励资金,两项补贴均根据平价商店面积大小分别给予1-5万元资金扶持。对各定点供穗生猪养殖基地(年中取消资格的除外)达到年供穗生猪数量要求的,以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统计的直接进入屠宰场屠宰的供穗生猪数量为计量依据,按每头15元的标准给予补贴。每年每个定点供穗生猪养殖基地所获补贴总额不超过500万元。对农副产品冷藏储备流通设施建设项目和有利于调控价格、稳定市场的其他项目,按不高于项目总投入1/3的比例给予补助,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300万元。同时规定,每个项目单位一年内只能申报一个扶持项目,同一建设内容的项目接受各类财政资金补贴总额不得超过项目投入资金的30%,避免了各类财政资金对同一项目的重复补贴。据广州市物价局局长罗家祥介绍,补贴将不设置限额,完全根据市场需要来发放。目前广州市物价局已经利用价格调节基金进行过三笔补贴,分别是:对平价商店补贴399万,对低保家庭补贴2200多万,对在H7N9禽流感中遭受损失较大的家禽业补贴1880多万。值得一提的是,广州将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第三方专业机构作为评审验收单位,通过以第三方专业机构的评审验收意见来作为核定价格调节基金扶持项目补贴的重要依据。这将有效地规避了部门利益,大大地增加了项目评审验收的透明度及公正性。专题:H7N9重创家禽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