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不断强化监管措施,狠抓落实,以确保兽药质量安全为中心,以清理整顿非兽药GSP企业和禁用兽药及兽用抗菌药专项整治为重点,严格兽药经营准入,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兽药活动,规范兽药经营使用行为,兽药监管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在6月24日全省兽药监管工作座谈会上,平凉市作了监管经验交流发言。
一是兽药GSP实施工作稳步推进。我市共有82家兽药经营企业通过了兽药GSP认证,发放了新的《兽药经营许可证》,取缔无证兽药经营企业36家,注销非兽药GSP经营企业276家。
二是兽药及兽用抗菌药物专项整治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上半年共开展兽药专项整治41次,出动执法人员1851人次,执法车辆97辆次,检查兽药生产企业1家,经营企业82家,动物诊疗机构及乡村兽药门诊266家,养殖场户493个,查处不合格兽药、假兽药88.1公斤,过期兽药26个品种327盒(支、袋),立案8起,涉案金额0.656万元,罚没金额0.33万元,对过期兽药、不合格兽药、假兽药全部进行了收缴销毁,下达整改通知书43份,89家兽药经营企业和动物诊疗机构被列为重点监管对象。没有发现兽药生产经营企业生产、销售违禁兽药的行为,也未发现在饲养过程中非法添加使用违禁药品和不按规定使用兽用抗菌药的行为。
三是全面落实了兽药经营使用告知制、承诺制度和管理相对人的主体责任。强化了宣传培训,针对规模养殖场(小区)、动物经营动输防疫监管和兽药饲料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和监管难点,提出了六个方面的工作措施,解决了六个方面的突出问题。至目前,市、县(区)共开展集中宣传14次,出动宣传车28辆,执法人员86名,展示展牌68面,悬挂横幅17条,张贴标语102条,散发资料10000余份,服务群众3600多人次;举办培训班68期,印发培训教材17840本,培训管理相对人4193人,与844家养殖场、经营运输和兽药饲料生产经营管理相对人签订了承诺书,印发了告知书。
四是严格兽药监管,创新工作机制。我市在不断加强兽药监管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创新了兽药监管工作机制。灵台、崇信两县实行了兽药购入预审制度,要求乡村兽医门诊在进货后如实填报采购兽药申报单,上报县所或乡镇分所审查,合格的兽药允许使用,不合格的做退货处理或依法查处,强化了兽药使用监管,有效规范了兽药使用行为;崇信县由政府统一组织,对农业投入品实行分段治理,联打联动,经营环节强规范、使用环节促规范,“一对一”监管常态化的监管工作机制。庄浪、灵台、崇信县在动物诊疗机构、乡村兽医门诊推行用药处方制度,实行动物诊疗病历档案备查追溯制度,有效建立了兽药监管工作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