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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河市畜牧兽医局组织开展《“两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律知识测试活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7-06  来源:黑河市畜牧兽医局  浏览次数:196

 

为进一步推进《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贯彻落实,提高我局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检验前期学习成果,7月4日,我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了《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律知识测试活动。此次测试,通过“以考促学”,达到了预期的学习效果,进一步强化了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的法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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