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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湖县出台扶持家禽业稳定发展政策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7-04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315

 

7月1日,建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关于扶持家禽业稳定发展的政策意见》(建政办发[2013]57号)。保护种禽生产能力,对持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父母代种禽进行补助,每只种禽补贴3.5元;扶持商品家禽规模养殖,对在4月3日至6月30日期间新购进500只以上苗禽的规模养殖场,按每只苗禽0.4元给予补贴;对因H7N9禽流感检测阳性的家禽实行强制扑杀和病死家禽进行无害化处理的,按照《关于印发江苏省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执行;明确方圆禽业公司为活禽加工收储定点企业,财政对企业租赁冷库等费用给予补助;今年内减免家禽检疫费,按实际发生额,由县财政补贴给各镇兽医站,促进家禽及其产品正常流通销售。同时要求强化金融保险支持,对参保养殖场、农户所遭受的损失,组织政策性农业承保机构及时进行理赔;金融机构增加对家禽规模养殖场、炕坊贷款支持,县财政将对家禽业贷款户贷款基准利息贴息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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