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宁德市政府牵头组织,抽调市海洋与渔业局、国检局、公安局组成的联合执法检查组,分别对蕉城、霞浦、福安、福鼎四个沿海县(市、区)的海上网箱养殖鱼类使用违禁药物情况进行联合执法检查,并进行抽样检测。据悉,此次行动通过随机抽样抽取大黄鱼、鲈鱼、真鲷等3个品种共24个样品,抽取的样品由国检局进行检测,抽查情况将向市政府汇报,并通报工商、农业和药监等部门,抽查结果为药残超标的移交农业、药监、公安等部门追查违禁药物来源,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于今年5月发布了《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司法解释进一步加大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打击力度,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此次联合执法行动是该司法解释发布之后宁德市组织的首次联合执法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