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芜湖县农委发出通知,部署加快推进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证工作,并精心制定了实施方案。方案指出,实施养殖证制度是加强水产养殖行业管理的迫切要求,是维护生产者合法权益的需要,是实现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
方案明确规定由县渔政站负责全县养殖证的申请受理和审核工作,各镇政府、镇农办和村委会给予积极配合。6月份为宣传发动和摸底登记阶段,对全县养殖水域使用和生产情况建立档案资料;7月15日前由各镇农办负责将辖区符合发放养殖证的申请材料汇总,统一上报;7月底前,县渔政站完成对申领养殖证的相关材料审核;9月15日前完成现场勘验工作;9月底全面完成发证工作。为保障各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县农委成立了领导小组,由相关委领导挂帅,分成五个工作指导组,明确分工,划片包干,职责到人。确保实现规划内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证发证率达到农业部规定的95%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