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讯 近日,记者从省农牧厅获悉,从今年起,我省生态畜牧业建设在全面完成探索推进阶段工作任务的基础上,正式转入能力提升阶段。在未来3年,我省将以提升合作社运行能力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巩固883个纯牧业村生态畜牧业合作社组建成果,并启动半农半牧村和农业村的生态畜牧业合作社组建工作,加快发展合作社经营实体,强化服务和监管,全面提高合作社运行质量和发展水平。
自2008年,我省提出加快推进牧区生态畜牧业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以来,经过4年的探索实践,试点示范推广和全面推进,成功实践出“股份制”、“联户制”、“大户制”、“代牧制”的生态畜牧业建设模式,有效提高了牧民组织化程度,使草地畜牧业生产逐步走上了集约化发展之路。据了解,为加快转变草地畜牧业生产经营方式,稳步推进生态畜牧业建设,我省将继续创新畜牧业生产经营体制,以股份制、联户制为主体,大户制、代牧制为补充,加强股份合作社、联合社等新型畜牧业经营主体培育工作,推动形成牧业资源高度整合、牧民按技能重新分工、收益按股权分配、生产要素按市场配置的格局。同时,利用3年时间,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每年择优扶持认定100个示范社,重点支持合作社开展牛羊季节性舍饲养殖、畜产品加工配送等实体建设,加快形成合作社间互评互比、相互促进的发展格局。并启动半农半牧村和农业村生态畜牧业合作社组建工作,发展集约化、规模化经营。在此基础上,今年全省将在30个牧业县各选择1个合作社进行领办试点,探索合作社发展壮大新机制。建立合作社智力扶持机制,引导支持大中专毕业生或农技人员领办合作社,支持合作社聘用能人发展生产。加强生态畜牧业合作社财务监管和审计工作,督促合作社定期公开财务收支情况,确保入社社员利益不受损害。(作者:罗连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