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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城市畜牧局切实加强兽药管理工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08-09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337
为了保证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维护人民身体健康,湖北省应城市畜牧局全面落实省兽医药政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把兽药管理工作摆上重要位置,通过实施“五个加强”的措施,适时有效地开展兽药执法监督检查,加大兽药经营企业的管理力度,严厉打击不法行为,维护了广大消费者和广大农户的切身利益,促进了该市畜牧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加强组织保证,确保主体到位为了加强兽药管理,2007年4月市畜牧局组建了应城市畜牧局畜牧业管理股(加挂兽医卫生监督检验所的牌子),明确了执法主体,把工作内容、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分解给执法人员,并签订了《执法工作责任状》,认真落实执法工作责任制和违法行为追究制,增强执法人员的责任感和公正执法的观念。为保障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市局为兽医卫生监督检验所配备了数码照相机、执法车等执法工具,并下拨了运转经费。
  加强舆论宣传,确保辐射到位市畜牧局充分利用电视台、广播电台、应城市畜牧兽医网等舆论工具的辐射作用,采取通告、公告、领导讲话、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广泛宣传畜牧业法律、法规和政策,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和社会监督,提高群众知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在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防控时期,市畜牧局在应城电视台、广播电台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公告。公告指出:市畜牧兽医站是应城境内兽用生物制品的唯一合法供应点,供应的每瓶疫苗都加贴有“应城市畜牧兽医站”的防伪标签,并公告了举报电话。通过舆论宣传,加强了群众对兽用生物制品的监督管理意识,目前已接群众举报5起,查实3起。
  加强日常管理,确保监督到位兽药质量的好坏关系到动物用药安全,关系到人身健康。应城市畜牧局一是加强兽药市场准入的管理。根据《湖北省2007年兽药监管实施方案》的有关精神,对入境经营兽药的企业实行申报检查制度,境内兽药经营企业严格实行购销记录制度。二是对申报经营资格严格把关。对所有申请经营兽药的企业严格按照《兽药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准予办证经营,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书面不予办证理由。三是建立应城市兽药经营企业信息数据库。要求市内所有兽药经营企业,对兽药的进货渠道、生产厂家、批准文号、GMP认证号、规格数量、销售记录等进行登记造册,建立起应城市兽药经营企业信息数据库,随时掌握更新数据,实行动态管理。针对登记企业兽药质量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帮助兽药经营企业合法、守法经营。目前已登记兽药经营企业10个、兽药生产厂家102个、兽药品种523个,查出假冒生产企业2个、假劣兽药品种30个,价值2000元。
  加强执法检查,确保监管到位针对兽药质量由地标升国标的转型阶段的特点,市兽医卫生监督检验所本着加强监管、保护合法、打击非法的原则,组织执法人员对全市的兽药经营企业开展了4次执法大检查。共出动执法车辆40台次、执法人员160人次,检查兽药经营企业33家、规模养殖场23个。立案13起,结案13起(其中非法经营兽用生物制品案3起,无证经营兽药案4起,经营假劣兽药案6起),没收禁用兽药货值0.12万元,假劣兽药货值0.6万元,处以罚金0.7万元,有力地打击了违法经营的行为。
  加强执法培训,确保服务到位为了提高畜牧业行政执法工作的整体水平和效果,以抓全员思想作风建设为重点,紧密结合部门实际,开展岗位练兵和经常性的培训活动,通过案例分析和优秀执法文书的评比,提高执法人员的实际工作能力,促进了执法工作的公正性和执法程序的合法性;加强对执法人员及行政监督人员的思想道德教育,每周利用半天的时间集中学习党的方针政策,提高自身的政治理论素养,增强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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