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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从江生县猪屠宰市场工作亮出“新招”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6-24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221

 

为规范生猪屠宰市场经营管理秩序,保障人民群众肉食安全,近期,从江县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从江县生猪屠宰市场经营管理工作方案》,加强对该县生猪屠宰市场的经营管理工作,确保达到了市场供应充足、肉价稳定、监管有序的目的。一是构建《方案》主体,规范生猪屠宰市场经营管理秩序。实行“经营户自主采购生猪,县定点屠宰场定点屠宰加工、集中检疫检验、统一配送上市”的经营模式,该模式主要以加强生猪屠宰管理和猪肉安全为核心,维护社会稳定经济和谐发展为基础,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健康肉”为目的,以诚信、优质、满意为目标确保肉品安全和市场规范运作。二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明析职责。为抓好对生猪市场的经营管理,成立了从江县生猪屠宰市场经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县人民政府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招商和商务局等相关单位一把手为成员。各成员单位明确一名分管副局长具体负责该项工作,形成了沟通方便、信息畅通、运转高效的工作协调机制。三是明细分工,各司其职,加强监管。为防止工作开展过程中职权不清,权责交错出现相互推诿现象的发生,《方案》中对所涉及的商务、农业、工商、物价、质监、食药监、公安、住建、环保等13个部门进行了明细的分工,在切实履行职责的同时强化大局意识,加强协调配合,相互支持,同心协力,共同抓好生猪屠宰市场经营管理工作。同时,将此项工作列入县政府重点督查工作,每月对各部门开展生猪屠宰市场经营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时通过督查情况,对推动工作不力的部门予以全县通报并限时完成。四是协同配合加强巡查,规范屠宰市场经营管理,建立长效机制。为做好日常巡查,由县商务部门牵头,工商、农业、住建(市政)、质监、食药监、物价、公安等部门配合成立生猪屠宰市场管理综合执法大队以加强对市场巡查力度,并定期组织开展猪肉市场大检查,做到情况清、问题明,对发现的问题一抓到底,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同时,严格实行屠宰场工作“五制”,即:入场检疫登记制、待宰隔离规范制、屠宰加工实名制、出场检验备案制、配送上市追溯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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