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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推动贺兰农业提质增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6-24  来源:[标签:来源]  作者:[标签:编辑]  浏览次数:177

本报讯(记者 李阳阳)2010年,贺兰县被农业部确定为全国首批51个现代农业示范区之一。日前,农业部、财政部选择了21个创新意识强、发展基础好的现代农业示范区开展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记者从贺兰县农牧渔业局了解到,贺兰县是我区唯一成为试点的县区。而试点县成功获批后,将增强贺兰县现代农业发展活力,化解其发展瓶颈问题,让贺兰农业提质增速。获批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县到底有什么好处呢?贺兰县农牧渔业局局长保学儒介绍说,成为试点县后,2013年~2015年,国家农业部、财政部每年拨款2000万元,自治区配套1000万元。

2013年,这3000万元“撬动”了贺兰县1.9亿元的现代农业投入资金,而且贺兰县每年将增长15%的投入,到2015年将达到2.88亿元。农业部每年将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还将奖励1000万元。“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宅基地使用证和房产证是农民最在乎的3个证,有了这3个证,农民无论是外出打工,还是流转土地,心里都是踏实的。”洪广镇副镇长舒建军说。6月初,记者到贺兰县洪广镇高荣村时,镇上的工作人员正在田间丈量土地,为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进行前期准备工作。农村产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是贺兰县成为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后的一项工作,该县计划用2年时间,全面完成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今年有10个村试点。

成为试点后,贺兰县还将创新农业生产经营机制,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创新农业风险防范机制。通过改革与建设,到2015年,力争形成更加完善的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和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生产经营体系。预计农业增加值增长20%以上,粮食单产增加20%以上,农业产业化组织带动农户比重达到60%以上,土地规模经营比重达到60%以上,畜禽规模化养殖比重达到95%以上,高标准农田比重达到95%以上,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98%以上,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75%,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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