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晨报刊登的"15亩水泥地上晒鸭血"报道引起关注。丰县多部门高度重视,经调查证实,该鸭血系饲料配料,昨日已对该无证生产经营鸭血的家庭小作坊依法予以取缔。6月15日,丰县卫生、质监、药监、工商、农委、环保、公安和常店镇等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对常店镇朱楼村杂八地组生产鸭血的家庭小作坊进行调查。经过调查,确认这是生产饲料配料的家庭小作坊,原料系从鸭子宰杀场购进,通过高温蒸煮、晾晒、粉碎后装袋,制成用于饲料配料的鸭血粉。现场发现的鸭血包装盒系一食品公司申报生产许可证前试生产的鸭血产品外包盒,该包装盒为封装设备生产厂家随机附带,用于测试设备封口性能的包装材料。因该公司相关证件正在申办中,此批试生产产品主要用于测试生产设备,不能流入市场,所以被当为垃圾送往小作坊作为生产饲料的原料。经多部门核查,生产鸭血饲料的家庭小作坊属无证生产经营,且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目前,执法部门已对其依法予以取缔。据该作坊经营者张某交代,其产品主要销往河南、山东等处饲料加工厂。目前,有关部门正在进一步调查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