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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给予符合条件种猪场贴息贷款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6-18  作者:[标签:编辑]  浏览次数:213

进入5月份以来,吉林省生猪市场调控取得初步成效,生猪收购价格开始上升,截至5月23日,生猪平均出场价格为每斤6.04元,与上周相比上涨5.2%。玉米平均价格为每斤1.1元,猪粮比从“黄色区域”跨入“蓝色区域”。近日笔者获悉,虽然生猪调控取得初步成效,但目前生猪养殖仍有小幅亏损。为稳定生猪生产,该省陆续启动省级冻肉储备和活体储备,落实全省种猪场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根据政策要求,对符合条件的种猪场在5月1日~12月31日,新增的流动资金贷款和展期的流动资金贷款,按照贷款约期予以贴息。

各市(州)、县(市)畜牧业管理局和财政局负责贷款贴息申请的受理和审查工作,负责审核流动资金贷款,核实确认符合贴息条件种猪场的贷款数额,受理时间截至12月31日。种猪场贷款财政贴息率按照今年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60%予以贴息。一笔贷款贴息时间最长不超过1年。全省贴息资金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申报核定贴息数额超过2000万元时,以贷款发生时间的先后次序予以贴息。同一天发生的多笔贷款超过贴息资金总额度时,按贷款额所占比重分配贴息资金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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