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畜牧新闻 » 正文

食用冷鲜鸡中毒最高可获赔10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6-08  来源:东方网  作者:一天  浏览次数:218

鸡病专业网分享:6月7日消息:据《新闻晨报》报道,记者昨天从安信农保获悉,目前冷鲜鸡主要由“圣华”屠宰,屠宰之后,在本市的徐汇、长宁和普陀等多家门店销售。

安信农保现已与“圣华”签订冷鲜鸡食用安全责任保险,该保险规定:市民购买的冷鲜鸡如果受到生物性的污染(运输过程中包装破裂,细菌污染;生产过程不卫生等),造成食用后食物中毒或生病,市民可以凭外包装或鸡的脚圈(检疫合格证等内容)或购买凭证,再加医院的病情证明,到安信农保要求给予赔偿。该保险人均最高赔偿额为10万元。专题:H7N9重创家禽产业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版权隐私 | 付款方式 | 免责申明 | 联系方式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豫ICP备180202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