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目前外省出现的一些不法分子将养殖的狐、貉等毛皮动物的肉作为假羊肉原料的现象,按照省食安办《关于开展肉及肉制品专项整治行动的补充通知》和绥政食安办发〔2013〕14号文件精神,绥化市畜牧兽医局就进一步加强全市特种动物养殖监管工作专门印发了紧急通知,明确了工作措施,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是集中力量,全面调查。市局决定组成专业调查组,对本辖区内的獭兔、狐、貉、貂等特种养殖进行一次调查摸底,建立档案,进行动态管理,实行周报制。
二是明确责任,完善机制。确定专人负责特种养殖环节排查工作,全面进行认真排查。市里将对此项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排查不认真的或出现问题的,在全市予以通报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是进一步强化特种动物监管工作机制,落实落靠各项监管措施。一要强化对特种养殖场(户)的监管,随时查验监管记录,对不明原因饲养数量减少的要及时调查。二要进一步加强屠宰环节的监督执法力度。对违法行为形成高压态势,做到发现一起,就查处一起、打掉一起。三要强化流通环节和市场环节的监管,严把动物及动物产品出入关。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严防不合格的动物及动物产品进入本市市场,切实保障广大城乡居民的消费安全。
四是各地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商务、公安、卫生、工商、质检、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合作,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加强日常监管,对本辖区特种养殖场(户)进行全面清理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彻底消除死角死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