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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生猪养殖也要“限量”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5-29  作者:一天  浏览次数:171

近日,我市出台《桐乡市关于全面推进生猪养殖业转型发展的意见》,明确三大目标,采取十项措施,力求出实招,见实效,切实保护和改善我市生态环境。

该《意见》明确提出,到2015年年底,我市将实现三大目标:一是生猪养殖均衡发展。生猪存栏总量控制在17万头,实现区域养殖总量与环境承载量相协调,镇(街道)亩均耕地猪承载量控制在0.5头以下。二是养殖环节全程监管。养殖污染得到全面治理,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体系和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均实现全覆盖,公共卫生和食品安全得到切实保障。三是种养结构进一步优化。生猪养殖业加快向生态高效种养业转型,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充分,农民增收渠道得到拓展,全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继续保持全省领先。

为确保实现这三个目标,我市将采取完善养殖规划、严格控制总量、发展生态养殖、鼓励转产转业、完善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体系、深化生猪养殖排泄物治理、强化监管服务、加大执法查处力度、加快信息化管理和建立联防联控机制等10项措施,推进生猪养殖业转型发展。

同时,按照"控总量、提质量、强管理、促转型"的总体要求,全力推进生猪养殖业空间布局均衡化、养殖适度规模化、养殖模式生态化、配套服务社会化、监管机制长效化,切实转变畜牧业发展方式,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促进我市生猪养殖业健康、有序、规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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