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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清县加强措施力度稳定生猪产业发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5-28  来源:宝清县畜牧兽医局  浏览次数:142

宝清县加大措施稳定生猪产业发展

为稳定全县生猪生产,维护生猪养殖场户切身利益,宝清县畜牧兽医局切实采取五项措施,全面加强生猪产业发展。

一是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春防会议后,宝清县迅速行动,周密部署,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各负其责,认真开展好春季动物防疫工作。

二是狠抓各项防控措施。加强监测,强化免疫。县、镇、村干部联动,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迅速对本地生猪养殖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确保强制免疫率达到100%,消除免疫空白点。在春季集中免疫的基础上,进一步抓好补栏生猪的补免工作,降低生猪死亡,减少亏损。同时强化生猪运输检疫监管,防止流通环节传播疫情。

三是严格落实“五不准一处理”。宝清县制定一系列政策,并下发了专门文件,加强对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的监管力度,要求监督养殖场做好“五不准一处理”,即对病死猪不准收购、不准宰杀、不准运输、不准加工、不准食用、及时无害化处理,并做好养猪场、屠宰场等的消毒灭原工作,彻底消除隐患。同时落实好国家关于规模养殖场病死生猪无害化处理补助政策。

四是加强宣传,群防群控。结合干部职工联系养殖场活动,入场到户,加大对疫病防控知识的宣传力度,提高技术服务的质量,强化群众科学防控意识。

五是及时报告,迅速处理。按照疫情上报制度和程序,一旦发生疫情,要及时处理,并按照法律规定程序逐级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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