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记者从宁夏财政厅了解到,由于受H7N9禽流感的影响,宁夏家禽及禽产品消费受到重大冲击,价格直线下跌,鸡蛋、种蛋等均出现滞销现象。为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自治区财政决定安排1937万元专项资金扶持我区家禽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自治区财政厅决定对持有自治区核发《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禽场,依据2013年4月15日至5月20日期间的平均存栏数,自治区财政按照每只种鸡8元的标准给予生产维持性补贴;对确认组织收储加工、流通企业自2013年4月15日至5月31日期间收储的鸡肉,每收储冷藏1吨,自治区财政给予每月100元冷藏补贴,连续补贴3个月;对种禽场、存栏1万只以上的商品鸡养殖场(户)开展保护性收储的定点屠宰加工企业和流通企业,从2013年4月15日至5月31日期间的贷款,纳入自治区农业产业化扶持政策范围,按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