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财政局、县畜牧兽医局联合发文,要求全县从2013年5月15日至6月15日对养殖场(户)的能繁母猪的实际存栏数量进行逐场逐户核查统计。标志着我县今年能繁母猪补贴工作正式启动。
今年的能繁母猪补贴对象为全县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所有规模养猪场和散养猪户产过一胎仔猪、能继续繁殖仔猪的母猪,每头能繁母猪补助100元,其中:市级以上补助资金88元/头,区县补助资金12元/头。补贴资金采取直补方式兑付。
此次能繁母猪统计核实由乡(镇)政府组织,乡镇畜牧兽医站具体负责实施,并负责相关数据的统计核实填报工作。统计核实必须做到“四见”,即:见猪,由乡镇畜牧兽医站工作人员逐场逐户逐头调查,对于拒绝核查的养殖场(户)和现场核实后增加的能繁母猪,不得纳入补贴范围;见人,现场调查的母猪数要经母猪养殖户和统计人员共同签字确认;见标,对母猪佩带耳标的畜禽标识实行一猪一号登记造册,建立档案;见榜,统计结束后,尽快在行政村固定村(财)务公示栏张榜公布养殖场(户)能繁母猪饲养数量,接受村民监督,数量不实,及时更正。